关于召开 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

各党支部、师生党员:

为更好地发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、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,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召开 2021 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如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”为主题,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、深刻认识“两个确立”决定性意义,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坚持自我革命,进一步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
二、参加人员及范围

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,具体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安排,支部全体党员必须参加。

三、召开时间

3月12日前

四、具体环节

1.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,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,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,要安排专人进行辅导,做到全覆盖、无遗漏。

2.重点学习的内容有: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,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》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,党章等党内法规。要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、历史意义、历史经验,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。

3.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,开诚布公,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。支委会成员也要注意收集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
4.支委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,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,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,对标样板支部,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。

5.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,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,对照入党誓词,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,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,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、“四个自信”强不强,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、“两个维护”强不强,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、斗争精神强不强,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、“四自”能力强不强,看人民立场是否坚定、服务意识强不强,全面查找在政治、思想、学习、工作、能力、纪律、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。

6.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,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清单,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、整改时限,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

7.会议开始前,党支部书记要带领全体党员佩戴党徽、面向党旗庄严宣誓。

8.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、动真碰硬,直接点问题、摆表现,不讲空话套话,不搞一团和气,不以“希望”、“建议”等代替批评。

9.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(不设支委会的代表党支部)向党员大会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。

10.根据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情况,综合党员日常表现,对党员提出评定意见。其中,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。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,但不评定等次。

11.支委会要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,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,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1.各支部需要按照要求于2022年3月1日-12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民主评议,

2.请各支部于34日中午12点前将组织生活会时间、地点上报组织员孙月琳

3.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、面对面开展,开展情况应及时记录在《党支部工作手册》(2022 年版)。请各支部于3月13日将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1)、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(附件2)、参加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(附件3)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290941477@qq.com。


联系人:孙月琳  022-60202217


附件:1.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

          2.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

          3.参加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


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党委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3月1日